项目联系人:陈彬、黄雅祯、杜亚娟,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在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七、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八、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在线报名: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线、现场获取:前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3、邮寄获取(邮费到付):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账号:207,并致电获取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
采取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联系:程小姐,电话:,传真。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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