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1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扬声器(葡萄牙语:alto-falante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78.3%。涉案产品为重量大于等于18克,陆地机动车用扬声器。用于机动车仪表板蜂鸣器型类产品除外。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518.21.00、8518.22.00和8518.29.90项下的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6年9月15日,巴西对中国的扬声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12月13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2.3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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